10月20日,A股公司华源控股(002787.SZ)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
华源控股全资子公司华源包装(咸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因福建东山华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山东省鑫银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拖欠公司货款,向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收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之间素有业务往来。被告一、被告二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分批定作购买货物(金属盖子),每次交易流程一般是双方签订合同,原告再生产交货,交提货地点为原告仓库,原告代办运输,货物规格、价格、数量以实际为准,被告一收货后双方对账、开票、付款。但被告一、被告二事后屡次拖延付款。
截止12月31日止,经询证函对账,被告一尚拖欠原告货款178.98万元未付(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截止6月30日止,被告二尚拖欠原告货款76.58万元未付(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两笔款项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一、被告二均未能付款。现为维护原告合法利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支付货款178.9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从1月1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请求判令被告二立即支付货款76.5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从7月1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3、本案有关诉讼费用由被告一和被告二全部承担。
华源控股对此表示:因本次公告的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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