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西方文明等级论在近代中国的传播(16/26)

2022-07-12 00:40:06

郭双林:西方文明等级论在近代中国的传播

——一项以地理教科书为中心的考察

文章来源:作者赐稿    更新时间:2016年07月19日


(原名《从近代编译看西学东渐——一项以地理教科书为中心的考察》,见刘禾主编:《世界秩序与文明等级:全球史研究的新路径》,三联书店2016年4月)


1907 年,高葆勋编辑的《地理总论》由粤东翻译公司出版。其中在论及“社会之等级”时写道:

  

故社会发达之程级,各有不同,然比例以观,可分四级,列之如左:

  (一)开明之社会 ,其人民之生命财产,安全无害。其教育以精神为重,而道德智识,日进无穷。是故其民富,其国强,而其社会能享人世最大之幸福。此社会之发达,已于完全者也。

  (二)半开之社会 其人民恒群聚而居,协同以建政府。立法律制度,民多专力农业,亦有治工商者。学术技艺,间有可观。然社会发达尚未完全,每多弊害。

  (三)未开社会 其人民能建一大部落,戴一人为酋长。畜牧为业,张幕为家,逐水草而居,谓之张幕人种。其有略知耕种之法,使用精制之农具。以五谷为食,安土重迁,而不思进化者,谓之土著人种。

  (四)野蛮之民 其人民皆散处无团结心,无君长,无文字,无法律,而徒以争斗为事。晦盲否塞,蠢如鹿豕。其上建一小部落,食昆虫,猎鸟兽,以为生活,如寒带热带之民是也。[55]


  作者还从时空两个维度对文明等级论做了进一步的展开,指出:

  

是以人群进化之理,虽发明于近代,而自时间空间各事物观之,其例愈为确凿。由时间者言之,大抵时代愈古,则其人愈野蛮,如《大易系辞》所谓上古穴居野处,以佃(畋)以渔;《礼运篇》所称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处居营窟,夏则居橧巢,未有火化,茹毛饮血。可知斯时之人,纯为野蛮之世。及伏羲氏兴,而为游牧之世。神农氏作,而为耕稼之世;及黄帝时,制度略备,自是以来,可谓由无化之民,进而为半开之社会。凡经一阶级,必历数千年之演进,均非一蹴所能几者。及由半开而进为文明,其阶级尤难躐等也。夫前此为渔猎,为游牧,皆属个人之生计,因旧法以利人,不能持久。其普通多数之众,皆迫于生计之促,不能不逐渐而思改图。此皆自然演进者也。至于半开之社会,多束缚于宗教法制而不能自脱,故其进步尤难也。更以空间言之,同此世界,同此人类,或此则为游牧,彼则为渔猎,此国为半开,彼国已为开明,此或因气候所限(寒带热带温带之各殊),或为地势所分(同一带中有海洋沙漠在陆之各异),故同一阶级,而经行之序,各分久暂长短之差,以致智愚相隔,有若霄壤之别。[56]


由此可以看出,文明等级论已不限于地理学领域,而是通过时间维度渗入历史学领域。

 

注释

[55] 高葆勋:《地理总论》,粤东翻译公司,光绪三十三年(1907)四月出版,第130—131页。

  [56] 高葆勋:《地理总论》,第131—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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