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史学会第九届高校学生中国音乐史论文评选通知

2022-06-04 23:52:18

为弘扬中国音乐文化的优秀传统,促进中国音乐史学科的建设,繁荣学术研究,提升学科教育水平,同时也为发现和培养优秀的青年人才,特举办此论文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及评委人选

1.本活动由中国音乐史学会倡办,中国音乐史学会、《音乐研究》编辑部等共同主办。

2.本届论文评选的组委会由中国音乐史学会常务理事以及一些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

3.本项活动设初评和终评。初评评委由学会理事担任;终评评委人选以学会常务理事为主,同时吸收音乐类学术期刊的主编以及部分师范院校的中国音乐史专家组成。


二、参评资格及相关事宜

1.凡属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16日在学期间完成并发表的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中国音乐史专业方向的论文,均有资格参评。

2. 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16日在学期间未发表,但已通过毕业答辩的本科生、研究生的中国音乐史专业的学位论文,可以参评。以答辩通过的时间为准。

3.不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本科组参评者,也可以由参评者所在学校的中国音乐史任课教师(附学校对推荐教师任教资历的证明)书写推荐意见后参评;每位中国音乐史任课教师限推荐自己指导的学生2名。

4.每位参评者仅限提供一篇论文,并以电子文本格式提交。

5.论文评选自即日开始,截稿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以参评论文电子邮件发出的时间为准。


三、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立

1.论文评选分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三个组次进行,分别设奖。

2.论文评奖采取初评和终评两轮评审。每轮评委的打分均实行实名制。

3.为了评审更为公平、公正,参评论文将划分中国古代音乐史和近现代音乐史两个组别以分组评审。

4.评选程序:

(1)参评论文采取网上提交方式。参评者将论文发至《音乐研究》编辑部邮箱:yyyj@rymusic.com.cn。随论文另附一份详细说明,务必注明论文名称、学位级次(学士、硕士、博士)、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和电子邮箱)、指导教师及毕业学校名称等信息,以便获奖后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2) 初评采取通讯评审。评委会按照评审章程将参评论文和评分表格发给相应初评委员,评委下载打印,采用手写打分并签名。评委会根据初评评委的打分结果确定入围终评的论文。

(3)终评采取评委提前审读、现场评审打分的方式。最后经由评委会统计分数,按照得分高低评定各级次奖项。

5.奖项及名额初定为(确切名额将视参评文章适当调整):


奖项组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博士(8名) 2 6          —

硕士(24名) 4 8          12

学士(15名) 2 5           8



四、回避及监督措施

1.每位评委在审评论文时均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2.初评和终评的两轮评委各自独立工作,评委不得兼任。

3.全程采取匿名评审制度。评委会交付评委的参评论文,一律删去作者及导师姓名、培养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4.全程实行导师回避制度。每位评委不参予评审自己所指导学生的论文。

5.,经评委会查实,其评审结果作废,并取消该评委本届及下一届的评审资格。


五、奖励办法

获奖论文的作者及指导教师均将得到主办单位共同颁发并由全体终评评委签名的获奖证书,作者另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奖金;所有获奖者及就读院校名单,将发布于中国音乐史学网、《音乐研究》杂志等相关媒体。


注:此通知将刊于中国音乐史学网,可登录网站(www.zgyysxw.com)下载。同时将于《音乐研究》2016年第3期刊发。


中国音乐史学会、

第九届高校学生中国音乐史论文

评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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